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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0日下午,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主办,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与绿然环境协办的“排污许可证研讨会”在建国宾馆成功举行!研讨会由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低碳经济研究所胡静主任主持,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罗海林致辞,并由上海环保局总量处处长沈亦龙、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陈静、徐文倩和绿然环境高级顾问肖行川做主旨演讲。
研讨会期间,上海环保有限公司陈静老师和徐文倩老师分别就“排污许可证分类名录解读”和“排污许可证核发要点”为大家做了专业分析和讲解。
尽管飞机晚点,罗海林总工和沈亦龙处长在参加环保部排污许可证工作会议后赶回上海,不顾旅途劳累,风尘仆仆赶到会场。罗总工在致辞中传达了环保部关于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工作的计划安排与总体要求,并着重向大家讲述了对于上海排污许可证工作的四个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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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本思路与发展历程,以及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法律支撑体系的建立情况;特别提出排污许可证申请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而核发的责任主体是环保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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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受关注的企业环评状况与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对于“未批先建”,完成整治整改的企业允许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于“批建不符”,首先接受有益于环境改善的变化,其次对于产能增加等常见情况,需要考虑企业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作为是否能够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要考虑因素。因此,企业应尽早自我诊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尽快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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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范围越来越大,取证污染源逐步增加,国家和上海层面均会充分考虑建立监管平台。上海对于污染源的现场监管,将逐步建立两大管理终端:企业现场移动执法终端和现场监督监测终端。排污许可证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将会明确至具体的每一个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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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管理部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充分鼓励、推动对企业的培训服务。环保部已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情况列入环保部督察范围。到期没有申领到许可证的企业则需首先停产后再继续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各级环保局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环保部关于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刚性要求,既要提高质量,也要保证速度。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督促企业尽早启动各项自查工作。
沈亦龙处长从国家排污许可制度、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排污许可证中企业应关注的重点三个角度,为大家系统讲述了整体工作要求、上海市特色管理要求和工作重点,强调上海的排污许可证是与“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沈处长特别邀请广大企业环保专业人员对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等专业老大难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希望集思广益,提升改进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准确性,持续提高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的质量。
绿然环境高级顾问肖行川从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的角度,重点总结并分享了绿然环境在过往为大量企业申请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国家版排污许可证项目中的碰到的问题和解决思路。从“时间”、“程序”、“环评”、“新旧”和“监管”这个五个关键词入手,通过一系列典型案例和问题,引导大家思考和尝试回答,并给出分析结果和实际案例后续的核发结果。
专家们从管理、核发和申请的全方位不同角度,为大家提供了清晰、完整的排污许可证工作开展所需信息。会场近300位企业与会人员反应热烈,充分利用茶歇和会后时间,向专家提问讨论。又一次,在论坛结束后,专家们长时间热心认真地与参会人员交流,解答企业疑惑。
与此同时,问题讨论从线下延伸至“绿然环境排污许可证研讨会微信交流群”,大家与绿然环境专业顾问热烈讨论环评和三同时有关制度的调整如何与排污许可证衔接,特别是企业该如何办理等具体工作问题。通过本次研讨会的召开,绿然环境希望能够成为企业环保工作,特别是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工作提供长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