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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在这一年里,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得以组建;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被写入宪法;首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环评审批改革,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简化35类项目的环评文件类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河北等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共22个行业完成4.08万张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截止2019年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已报请国务院审议,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得以完善。
2019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组建生态环境机构运转的第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还有这些,值得各位关注:
1
环保管理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工作方案。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衔接的终级目标是:排污许可证将是企业运营期间的“唯一许可”!
Mr.E点评
“环评单位资质”真的被取消了,所以建设单位要承担的“环评风险”更高了! 企业对建设项目环评编制的审核和质量控制何其重要!
很多人预测的“环评将不再是行政许可”会很快成为现实吗?
预言家
环评法及环评导则总纲的修订,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修订都值得期待哦!2020年以后,PDP(排污许可证)的覆盖范围可能超过环评~此所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
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中国环科院等单位将启动《危险废物名录》修订及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研究,现已公开征集修订意见及相关材料(环固管函[2019]50号)。
3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4
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争四年内完成全覆盖及“回头看”。
5
国家将继续推进全国“三线一单”编制和落地,并制定指导意见,深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Mr.E点评
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已编制。千呼万唤“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细则”!
6
全面实施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
圆桌讨论
竣工环保验收没人领着了,环评也放手了!2018年共1.1万余件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被清理,3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等144项标准被制定,我国现行有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1970项。借助专业第三方的“环保管家”成为必然趋势。